漳州市科技局是主管漳州市科技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科学技术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促进科技发展的规范性文件。(二)编制
漳州市科技局是主管漳州市科技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科学技术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促进科技发展的规范性文件。
(二)编制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市科技发展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组织实施应用研究、开发研究、软科学研究及政策引导类等科技计划;牵头组织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共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攻关;组织全市重大科技项目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对重大科技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牵头组织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负责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进科研基地、重点产业创新平台与创新基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提高全市科技创新能力。
(四)研究制订我市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归口管理科技三项经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等科学技术经费及项目及项目经费使用的监督;负责编制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的预、决算;负责科技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和科技事业发展基本建设。
(五)归口管理全市高新技术产业;负责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星火密集区等科技园区建设;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认定的审核、报批工作;管理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
(六)拟订全市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协调涉及人口、环境、资源等社会发展的科技工作。
(七)拟订科技成果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的产学研协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
(八)负责全市科技外事工作,推进与国际及港澳台地区科技合作交流。
(九)负责管理全市信息产业工作,研究拟定全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引导和与扶植信息产业的发展,指导产业结构的调整,推动国民经济与社会服务信息化;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及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
(十)指导、协调各部门和县(市、区)的科技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科技兴贸、科技兴海、科技扶贫、科技拥军工作;组织开展科技兴市和科技进步考核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知识产权保护、科普工作,负责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管理、科技保密、科技评估、科技统计等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二)负责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参与科技人才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省科技厅和省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