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南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位于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市政府办公大楼8-9、11楼。(一)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工业发展
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南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位于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市政府办公大楼8-9、11楼。
(一)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工业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引导和扶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全市煤、电、油、气、运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协调安排。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的建议。承担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按规定权限备案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资金、基金安排的建议,协调重大工业项目融资。指导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招标管理工作。
(五)负责指导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企业开拓市场,指导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招商引资、合作交流工作,承担“一带一路”、东盟经济合作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有关工作。指导全市承接产业转移有关工作。
(六)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开展促进乡镇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七)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管理工作,推进行业体制改革创新,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八)负责全市能源工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电力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电力行业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参与全市电力运行日常调度,指导电力行业信息化、智能化推广应用。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规划和促进政策。统筹推进国家、自治区工业绿色发展政策和规划,开展节能执法监察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
(九)负责全市国防科技工业综合协调和管理。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军民融合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销售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拟订烟花爆竹行业规划。承担自治区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和各军工部门需要地方政府办理的业务。
(十)负责推进全市工业园区建设,牵头研究拟订全市工业园区布局规划和发展规划。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工业园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研究拟订工业技术进步、企业技术创新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相关科技成果产业化。
(十一)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和网络安全工作,拟订相关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行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十二)拟订全市制糖业发展战略及规划,提出优化制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分析全市制糖业运行态势,统计并按权限发布制糖业相关信息。协调解决制糖产业发展重大问题。
(十三)负责全市茧丝绸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含沥青混凝土)、预拌砂浆、机制砂石的发展和应用工作。
(十四)指导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六)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